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輔導主任
張貼日期: 2024-05-02 14:41:54 點閱:169
「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」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4月29日以臺教學(四)字第1132801926A號令修正發布,名稱並修正為「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」